深圳投放的新型出租计价器被举报属无证计量器具,无生产许可证也未送检。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回应,该新型计价器是一种车载智能终端,属于智能监管设备的范畴,非强制检定设备。但广东省质监局作出的批复指出,该设备属于国家规定的出租车计价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同时,该智能车载终端的技术性能和安装要求,不符合与国家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称没收到过该产品的检定申请,正调查。
据了解,该新型计程计时车载终端属电动出租车的出厂标配,目前在400多辆车上使用。
首批投放后被质疑
8月初,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发布信息称,准备在2017年年底前在过万台出租车上启用一种新的计价终端。8月30日,首批新型计程计时车载终端试点投放。
据介绍,此款出租车车载终端具备计程计时、人脸识别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离车评价乘车信息主动推送等功能。不过,近日有人士反映称,该产品未依照法规送检和办理生产许可证,属于无证生产计量器具和未经检定使用计量器具,明显违反国家计量法。
据有关人士透露,这种计价终端属于国家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设备范畴,属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下称《计量法》)要求,是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该产品须经批准方可生产;公开销售的,须获得制造许可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根据《计量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同时,《计量法》规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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