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终端主机的安装
终端主机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安装区域应远离碰撞、过热、阳光直射、废气、水和灰尘,同时注意选择在通风、散热条件
好的地方,尽量保证隐蔽安装,不影响原车外观和驾驶员操作;
——设备的安装固定应保证不会松动。应使用螺丝进行固定,不能使用胶粘工艺。
——在终端两侧预留各接插件的接插空间。其它外接设备与主机之间的连接线要求隐蔽敷设并保
证线路所经过部位没有尖锐和可剧烈撞击物体,确保连接线不因外来因素断路。
7.3 天线的安装
天线应远离其它敏感的电子设备,并保证信号的正常接收与传输。
7.4 安装布线
安装布线应满足以下要求:
——终端取电在 ACC 之前;
——设备在车辆上的线路都应保证整齐安全地连接、固定,线路用线夹固定好,走线固定在波纹
管里。安装完毕后,电线没有外露;
——设备不应利用车上自带的保险丝做保护,所接电源线的额定电流值要远大于车载终端电源的
实际工作电流值。
7.5 外部设备的安装
根据实际需要安装外部设备,安装的位置应考虑方便、美观的原则。其中应急报警按钮的安装位置
应考虑使用方便,避免误操作。
7.6 安装完成后的测试
终端本体及附属设备安装就绪,应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然后才能给终端通电和初始化设置。
完成以上安装工作的终端应按照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远程测试,保证各项功能正常
无论是开发GPS设备硬件还是开发应用软件,都要面临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国家交通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认证标准,它涵盖了GPS硬件设备参数、功能标准,也包括了设备上传到应用平台的协议标准,同时也包括了平台对平台的互联互传的技术标准。
也就是说凡是根据交通部这个标准开发的应用平台软件,都可以接入不同厂家开发的符合国标的GPS设备发送的上传数据。因为协议是同一的,所以平台也可以将数据转发给各地的省级交通部门的运管中心。
目前国家对需要上路的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简称两客一危,要求必须要安装符合国标的GPS,如果运输承运者没有自己的软件平台,可以使用运管局的客户端软件,并接入到运管中心进行监控,收费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个负担。现在国家对与GPS终端设备的标准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要求必须要加上指纹等身份识别的读卡器,强制性加,费用不低。
平台软件开发商和GPS设备开发商安装标准开发后,需要通过交通部的部标检测和认证,获得部标认证后,这样才可以参加各地的软硬件招标。交通部对平台的功能测试,主要是模拟GPS终端发送标准的协议数据,然后测试是否能正确的接收数据。
GPS应用的开发者必须要了解并掌握这些协议,平台协议主要JT/TB808、809及扩展补充协议,同时协议中对于行车记录仪部分又应用了部颁的GB19056标准,所以这些都要看,JT/T796主要是硬件设备的标准,可以参考。
JTT 808-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796-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JTT 794-2019北斗完善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
JTT 809-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行车记录仪标准GB1905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与监管/监
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之间的通讯协议与数据格式,包括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
协议分类与说明及数据格式。
本规范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和平台之间的通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JT/T 415-2006 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 编目编码规则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凡具有腐蚀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安全,在危险品运输 [2] 中应注意以下八点:
1.注意包装 危险品在装运前应根据其性质、运送路程、沿途路况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装好。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在包装上做好清晰、规范、易识别的标志。
2.注意装卸 危险品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条件。装卸危险品时,汽车应在露天停放,装卸工人应注意自身防护,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滚翻、重压和倒置,怕潮湿的货物应用篷布遮盖,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不同性质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如雷管、炸药等切勿同装一车。
3.注意用车 装运危险品必须选用合适的车辆,爆炸品、一级氧化剂、有机氧化物不得用全挂汽车列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和自行车装运;爆炸器、一级氧化剂、有机过氧物、一级易燃品不得用拖拉机装运。除二级固定危险品外,其它危险品不得用自卸汽车装运。
4.注意防火 危货运输忌火,危险品在装卸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车厢内严禁吸烟,车辆不得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和太阳暴晒的地方。装运石油类的油罐车在停驶、装卸时应安装好地线,行驶时,应使地线触地,以防静电产生火灾。
5.注意驾驶 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应设置GB13392-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规定的标志。汽车运行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遇有情况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刹车,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
6.注意漏散 危险品在装运过程中出现漏散现象时,应根据危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妥善处理。爆炸品散落时,应将其移至安全处,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散的爆炸品及时用水浸湿,请当地公安消防人员处理;储存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罐体出现泄漏时,应将其移至通风场地,向漏气钢瓶浇水降温;液氨漏气时,可浸入水中。其它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易燃固体物品散落时,应迅速将散落包装移于安全处所,黄磷散落后应立即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腊的铁桶中;易燃液体渗漏时,应及时将渗漏部位朝上,并及时移至安全通风场所修补或更换包装,渗漏物用黄砂、干土盖没后扫净。
7.注意停放 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学校、机关、集市、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放,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停车时要留人看守,闲杂人员不准接近车辆,做到车在人在,确保车辆安全。
5.3.1 通信方式
应能至少支持基于通用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0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以及北斗卫星
导航系统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当车辆所在地无线网络支持分组数据传输时,车载终端应首先选
择分组数据传输方式;当所在地不支持分组数据传输时,可切换到短消息方式传送数据;当所在地无线
通信网络不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北斗通讯方式。
5.3.2 通信要求
终端的通信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终端应支持至少两个远程连接,即主监控中心和备份监控中心的连接,能在与主监控中心通
信中断时自动切换至备份监控中心;
——如果终端无法注册到所在地的无线网络时,应将数据以先进先出方式保存,直至注册到无线
网络时一并传送。如果保存数据超过大容量时,应按时间顺序将先保存的数据丢弃;
——终端应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功能、断点续传功能。
5.4 信息采集
5.4.1 驾驶员身份
终端的驾驶员身份识别装置应符合JT/T 825标准的要求,支持通过远程认证的方式采集从业资格证
信息,并上传至认证中心和监控中心。出租汽车终端可采用本地认证的方式。
更换驾驶员驾驶时,终端应能够自动侦测更换驾驶员IC卡从业资格证动作,并实现相应的驾驶员身
份识别功能。
5.4.2 电子运单
5
终端可支持电子运单信息的采集与显示,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5.4.3 车辆 CAN 总线数据
终端应支持通过CAN总线采集车辆参数信息。
5.4.4 车辆载货状态
终端留有车辆载货状态检测装置接口或者通过人工输入方式确定车辆的载货状态(空载、半载、满
载),并上传至监控中心。
5.4.5 车辆营运数据
终端留有计价器、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信息发布等设备的接口,采集出租汽车的运营数据、空
重车状态、服务评价等信息,实时上传至监控中心,同时接收监控中心的数据,发送到智能顶灯和信息
发布等设备上。
5.4.6 收费结算数据
终端留有收费结算数据采集装置接口,支持公交一卡通、银行卡等方式采集收费结算信息,并上传
至监控中心。
5.4.7 图像信息
终端可具有图像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监控中心控制、定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图像信息的采
集、存储、上传及检索上传功能;支持通过USB接口对图像信息的导出。同时图像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
技术要求:
——至少支持两路摄像头,其中出租汽车终端至少支持一路摄像头;
——摄像头应支持红外补光;
——可设置多种成像分辨率,至少支持 320×240(QVGA)与 352×288(CIF)之一;
——小采集间隔为 5s;
——至少支持以 JPEG 格式存储图像;
——存储容量:以先进先出方式至少可存储 2000 张图像;
——可支持对图像数据标记,该类图像不允许被覆盖。
5.4.8 音频信息
终端可具有音频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监控中心控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音频信息的采集、压
缩、存储、上传及检索上传功能;支持通过USB接口对音频数据的导出。同时音频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
技术要求:
——至少支持一路音频输入采集;
——编码精度支持 16bit,编码格式支持 G.726 或 G.711;
——存储容量:以先进先出方式至少应能保存 48h 的音频数据;
——可支持对音频数据标记,该类音频不允许被覆盖。
5.4.9 视频信息
终端可具有视频信息采集及存储功能,支持监控中心控制和事件触发方式实现视频信息的采集、压
缩、存储、上传及检索上传功能;支持视频数据的实时上传;支持通过USB接口对视频据的导出。同时
视频信息采集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至少支持两路摄像头同时采集(出租汽车终端除外);
——可设置多种成像分辨率,至少支持 352×288(CIF);
——视频帧率不低于 1FPS;
——视频采集编码格式为 H.264;
6
——存储容量:至少能保存 48h 的视频数据;
——可支持对视频数据标记,该类视频不允许被覆盖。
5.4.10 车辆信号采集
终端可支持采集车辆的开关量和模拟量等信息,包括刹车、门、转向灯、喇叭等。可采集至少5个
开关量和至少2个模拟量,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定位数据一起上传至监控中心。
5.5 行驶记录
终端应具有GB/T 19056所要求的汽车行驶记录功能,并提供数据分析软件,支持行驶记录数据的实
时上传、条件检索上传和数据接口导出功能。数据分析软件、终端行驶记录性能及存储性能应符合GB/T
19056的要求。
5.6 监听
终端可具有监听功能,监听时扬声器应处于关闭状态。监听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监控中心下发监听指令,终端拨打监听指令携带的监听号码进入监听状态;
——监听时将需要上传的数据保存,监听结束后上传;
——人工报警时,图像、音频和视频采集功能均不具备的终端应主动拨打预先设定的监听号码进
入监听状态;
——终端拨打监听号码时,在首次未打通情况下,应再连续拨打三次,每次间隔 30s。
网约司机属于非法营运吗,今天来和大家说一说网约司机属不属于非法营运,打算做网约车司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有喜欢的朋友跟我一起来看一看吧。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风口,滴滴出行等互联网叫车应用诞生了。一年后,滴滴出行开始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普及来开。2014年,彼时的互联网叫车应用达到了数十年个。如今,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网约车剩下滴滴打车、优步、易到、神州这四大平台共存的格局。其中,滴滴出行因为先发优势,背靠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大巨头,所以拿下了国内87%以上的互联网专车和99%的网约出租车市场,一度成为了网约车的代名词。
目前来看,滴滴等网约车因为价格相对较低、效率快、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优点,从而成为不少上班族的可以选择]出行方式。一定程度上,互联网叫车应用的出现,也是在迫使传统出租车提升服务质量。在众多私家车加入智能出行平台的背景下,网约车成了除公汽和出租车之外的另一种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对此,滴滴出行总裁柳青还强调,滴滴出行的目标不是取代传统出租车司机,而是在共享出行里找市场。
滴滴打车叫来的正规出租车当然不算,叫来的专车如果不具备道路运营条件,如司机需取得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等,就是非法经营的黑车,国家决不允许,坚决查处!按目前的有关规定,用私家车做滴滴快车,专车这个是非法营运,各地的交通运政等部门抓住的话是按非法营运处罚的。
网约车平台作为网约车和司机的注册审核及订单派发单位,理应担负起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如果平台对接入的网约车辆及司机审查不到位,导致没有资格、不符合规定或者采用虚假信息和手段注册的车辆及司机接入平台,平台本身当然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某些城市在治理网约车乱象的过程中,只是单方面地对违规网约车司机进行处罚,完全忽略了网约车平台的责任,这种做法是不科学也是不能有效打击非法网约车的,严重损坏了司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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