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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行车记录仪交通部794认证808协议认证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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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认证中心,交通部794认证,交通部808认证​‌‌流程周期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检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严格按照测试规程执行,如实记录检测结果,出具统一格式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和检测机构盖章过检贝斯通检测。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

汽车行驶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的使用,对遏止疲劳驾驶、车辆超速等交通违章、约束驾驶人员的不良驾驶行为、保障车辆行驶安全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鉴定具有重要的作用。欧盟、日本等国家早在70年代就开始以立法的形式在部分客运车辆及货车上强制安装使用记录仪,我国从80年代后期开始,在少数地区也曾试用过由国内一些科研机构及企业自主研制的数字式记录仪。国内外的使用情况表明,记录仪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了有效的执法工具、为道路运输企业提供了管理工具、为驾驶员提供了其驾驶活动的反馈信息,其使用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到了直接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长途客运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为此,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底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长途客运车辆应当逐步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车记录仪。同时,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02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对疲劳驾驶、车辆超速等8项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这种情况下,尽快制定记录仪国家标准对规范我国记录仪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落实两部一局的通告要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为了落实十二五的规划,同时规范和提升行业标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于3月29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今后国内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且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两个月后,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2011)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2011)两份技术标准文件。这两份文件中严格规定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与企业监控平台之间,企业监控平台与政府监控平台之间的通信技术要求。同时,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开始组织实施JT/T808和JT/T809标准的平台符合性检测工作和JT/T794-2011标准的车载硬件终端符合性检测工作。即企业平台,政府平台和车载终端的部标认证检测过检贝斯通检测。

可以说这个标志对于GPS行业格局有很大的影响,如果通不过检测,或者赶不上第一波,意味着市场就要丢掉或者失掉先机,在宣传上也低人一等。因为GPS监控和视频安防一样,都是政府主导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如果没有政府的招标和补贴,物流企业可能不会齐刷刷的安装Gps设备,购买GPS平台软件或服务,那么GPS生产商服务商要死掉大半。

JT/T808企业监控平台符合性审查资料JT/T808企业监控平台符合性审查资料JT/T808系统平台功能检测要求JT/T808系统平台功能检测要求 消息公布后,全国各地提供监控服务平台的企业开始按照JT/T794-2011,JT/T808和JT/T809的要求(参见:JTT808、809、796标准大全)改进自己的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并陆续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进行各项检测。表面上看来交通部的部标检测只是对被检企业的技术考核,其实是对企业研发能力,运营服务水平和企业战略眼光的全方位检验。。交通部制定的这套标准的确是一套高标准的行业规范。不仅仅是对技术细节的规定,更能通过对技术的考核进一步检验一个企业的综合能力。所以要吃透协议是第一步,808、809协议开发参见此文章,还要开发模拟终端的808、809测试程序,进行充分的内部测试,这样送检的一次通过率概率更高些,否则每次送检的费用都不菲,再加上差旅费用,小企业是吃不消的。好使用交通部信息中心使用的标准的检测软件,在送检前进行测试。检测软件的使用参见:交通部部标检测软件使用说明。

交通部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检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起的,旨在规范各企业的定位系统,实现终端、企业平台、政府平台无缝接。

交通部新颁布的车载视频平台标准为:

JT/T 1077-2016和JT/T1078-2016。

CMSV6平台符合以下标准:

符合以下标准:

1、JT/T 1077-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平台技术要求》

2、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过检贝斯通检测

3、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4、JT/T 809-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办理交通部平台认证过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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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交通部制定的《JTT 794-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1》,以及《汽车行驶记录仪》开发,采用GPRS/CDMA和SMS双模式通信方式,采用高精度定位模块,工业级通信模块.设备运行稳定可靠,功能全,接口多,可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用户量身定做扩展功能. 集成了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状态数据记录设备和液晶显示于一体,它可对车辆运行参数进行实时记录、显示和查询;可为车辆和交通管理提供真实的原始数据,为安全提供进一步的保障。通过无线数据通讯接口(GSM/GPRS/CDMA)和定位模块接口,能与监控中心系统进行数据通信和移动位置的定位,能够满足用户的多种需求。

二、标准功能:

1、自检功能

通电后会对系统各部件及接口进行检测,通过LCD显示屏显示出当前终端的状态信息。

2、远程监控功能

(1)实时定位监控

(2)定时监控,按照用户设定的时间间隔上传数据,范围为2-65535秒

(3)定距监控,按照用户设定的里程间隔上传数据,范围为2-65535米

(4)远程控制通/断油、电,包含智能控制通/断油、电和强制控制通/断油、电。

(5)远程提取事故疑点数据

(6)远程提取车辆轨迹数据

(7)远程参数设置及查看

(8)远程无线软件更新,支持断点续传远程无线更新功能。

(9)支持远程设置主机网络配置参数功能,设置模式可以通过GPRS/CDM在平台下发指令,还可通过手机SMS短信下发设置。

(10)远程获取车辆实时具体中文位置信息,实现短信查车功能。

3、数据设置及采集功能

支持使用RS232串行通讯接口,能通过串口获取车辆近360小时或者近2天内车辆历史轨迹数据、行驶速度数据、行驶里程数据,能设置和采集驾驶员代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数据,能设置主机采集的时间间隔和里程间隔,能设置和采集车辆VIN号、车牌号码、车牌分类,能采集后15次每一次的停车前20秒内与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状态值,包含ACC 、左转向灯、右转向灯、振动、脚刹、手刹、前门、后门、喇叭信号量以及速度传感器信号量检测,能设置速度传感器校正系数。

4、记录仪功能

(1)能记录近360小时内与实时时间对应的每分钟车辆位置及状态数据,数据包含车辆行驶的数据时间、经度、纬度、速度、方向、定位状态、累计行驶里程、实时油量值、电瓶电压以及记录仪信号量。

(2)能记录后15次每一次的停车前20秒内与实时时间对应的车辆行驶速度值及刹车状态。

(3)能记录驾驶员疲劳驾驶数据,可以记录疲劳驾驶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持续时间。能记录司机驾驶证号。

5、打印功能

显示屏内置打印机,只需利用显示屏操作即可完成数据打印,打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牌分类、驾驶员代码、驾驶证号码、打印实时时间、停车时刻前15分钟内每分钟的平均车速、疲劳驾驶记录。

6、里程统计功能

可以实时统计车辆行驶里程,对车辆通过隧道等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数学模型式里程补偿,减少里程误差,有效将里程统计平均误差控制在3%左右。

7、区域功能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在平台划定相关区域,并且设置好区域属性,下载到终端,当终端进入或离开这些区域时,会自动进行语音提示或报警。

8、报警功能

报警类型:

应急报警(当用户遇到紧急情况[如:遇劫或需要救助时)按动报警按钮,应急报警信息立即上报中心);

停车时间超长报警(用户可以设定长停车时间,当终端超过设定时间停车时,立即上报中心)

超速报警(用户可以设定大车速,当终端超过预定速度并且持续10秒钟以上行使。终端立即上报中心)

疲劳驾驶报警(当同一驾驶员连续驾驶超过3小时【可自行设置】,将记录疲劳次数、疲劳开始时间时刻、疲劳结束时间时刻、持续时间、驾驶证号)

断电报警(用户可以设定断电报警有效后,当终端连接的电源线一旦没电,终端内置电池自动供电‘内置锂电池,可以提供2小时终端供电,自动充电‘终端立即上报中心)

区域报警(用户可自行在监控平台定义矩形区域,并设置检测项目,如检测区域限速、入界、越界。用户设置区域检测项目后将数据通过监控平台指令无线下载到主机,主机接收到数据后自动开启区域检测功能,当满足条件时,主机自动触发对应的报警,即时上报监控平台,便于控制中心实时监控,同时语音提示驾驶员)

其他报警(定位天线开路及短路等报警功能,同时还可根据用户个性需求设置对应的报警提示功能)

报警屏蔽:

通过平台的设置,可以屏蔽所有报警中的任何一个(可自行设置,一个、部分或是全部)。

报警短信:

通过平台的设置,可以让其中的一个报警(可自行设置,一个、部分或是全部)在警情发生时发送一条手机短信到设定的手机号码。

报警拍照:

过平台的设置,可以让其中的一个报警(可自行设置,一个、部分或是全部)在警情发生时触发拍照,且拍照的图片可以选择上传或是存储在SD卡。

行车记录仪交通部794认证官网公示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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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交通部794认证官网公示有什么要求?插图

交通部官网公示需满足以下要求:

794+808标​‌‌​‌‌准

1076+1078标准

公安部的3C认证(GB/T19056-2012标准)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自次日零时起向部级平台传输相关基础静态信息以及订单信息、经营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运营数据过检找贝斯通检测。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对数据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所传输的网约车运营服务相关数据,应直接接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或系统直接传输。

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至部级平台后,由部级平台将数据实时转发至相关省级平台及城市监管平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向省级平台或城市监管平台重复传输。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在线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传输工作,明确与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对接工作的责任人、业务人员与系统技术人员,并告知相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上述人员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告知。

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相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

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正常传输数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及时告知相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系统故障排除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将漏传数据补传,并提交处理情况书面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部级平台系统安全的,部级平台运行维护单位有权暂停技术接入和数据传输;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传输质量要求: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保证传输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确保数据传输质量。

我们的优势:

由于交通部部标过检的标准信息相对不是很透明,大家对794标准和808 协议等部标都是通过文档的字面意思各自去理解,误差难免,到北京过检的时候,就要耽误很长的时间,过的就非常不顺,花费的差旅费和检测费就很大,得不偿失。很多去过检的企业都不是北京公司,在北京检测要背负很多额外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如果要追求较高的成功率,遇到问题,要面临两难选择,要么回来,改完了再坐一趟飞机去检测,要么呆在酒店里,改完了,重新预约下次检测时间,一直到过了为止。过完检的人都会感慨良多,不过不知道,过完了才能感觉里面的坎坷,仅靠理解简单的功能列表是不行的,差的太远。

如何才能快速的过检呢,很多事情都是前车之鉴,部标2011年推出,到现在已经七年,翻一翻部标过检名单,已经过了几千余家,别人已经走过的弯路,你还在那里用大量的时间成本和人民币铺路,使蛮劲吭哧吭哧的走,是不是有点滑稽,缺乏智慧。过检完全是一个经验主义的事情,你的能力再大,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开发出一个完全合格的终端并顺利过检,前面有没有坑,和你的能力智商及公司团队的实力没有任何关系,要花时间和精力走过去才知道。我们能够给过检的企业提供专业全面的指导,选择跟我们合作可以大幅降低成本,避免头撞南墙后再做大修改,无疑是极大的提高检测效率,节省一大笔支出。因为我们检测功能时间都是可以确定的,要是企业自己去申请时间就不好说了,成本就更难以控制。

贝斯通检测给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

1.检测指导服务,用最少的时间完成检测出具报告

2.企业只需要提供样品测试,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不需指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北京配合现场测试。

3.我们在实验室全程配合实验室现场测试,实现全包服务。

交通部部标794认证哪里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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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联网智能车载终端过检交通部794认证

车载终端设备包括:控制单元(CPU)、显示单元(可选)、GPS、GPS天线、GSM手机(或其他通信模块)、防盗报警器等。主要有防盗报警、导航、 通话等功能。

无线数据链路

无线数据传输设备作为基站与各移动目标进行信息交换的枢纽,是整个车辆调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择方案包括以下几种:

1、公网设备:GSM、CDMA 、CDPD(无线数据公网);

2、集群通信:如公安上用的350M、800M集群系统;

3、常规电台:采用专用信道和无线MODEM。

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的设备组成包括:数据库、监控终端/GIS终端、业务处理终端、前端接入设备。工作人员可通过监控系统监控所有入网移动目标的运动。其关键是相应业务内容的数据库建设、电子地图、以及和业务内容密切相关的应用软件-MIS,以实现车辆调度、监控报警、信息查询等主要功能。

全球定位系统在车辆管理上的应用,被称作车辆定位系统。

GPS车辆管理系统功能简单描述

1、实时监控: GPS车辆管理系统应用了移动GPRS为监控数据的载体,真正的实现了对车辆的全天候实时监控(速度、方向等),监控频率可达到1秒级。

2、行驶信息管理: 系统可对车辆以往的行驶数据信息进行下载、回放、保存等。

3、车辆超速报警: 管理员可单独或是设定全部车辆的行驶上下限速度,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该限制时,系统即会提示车辆超速报警,并伴有声音和窗口弹出窗口提示。

4、自建图层:管理员可以通过文字和图象在地图上自行标注公司的以及工地的方位;也可以自行构建道路上没有的路线,更好的完善地图来管理车辆。

5、文字调度管理:管理可通过文字方式向某一辆车或是某一群车辆发送文字调度信息。发送的信息将保存下来,以供日后查证。

6、超速报警统计:通过系统提供的行驶数据保存功能,在事后可将某车的在某天某日某一段时间的行车数据进行回放,并可生成报表供打应,该功能可作考核用。

7、行车线路跟踪:可对单独一辆或是全部车辆进行实时记录行驶路线功能,当车辆驶过后就会在地图上划出一条黑线,管理员可直观的看到车辆的行驶路线情况。

8、区域报警功能:可以设定禁区,当车进入禁区监控处发出警报提醒。定制行驶路线,当驾驶员驶离预定的驾驶路线发出报警。

9、完善的管理员管理功能:

(1)车辆信息管理可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增、删、改的维护工作。

(2)可对管理员进行权限分配,实现分级、多级管理。

(3)日志管理,如登陆日志、报警设定、消息发送等进行统计、打印和删除。

10、里程油耗统计:通过系统提供的行驶数据保存功能,可将某车的在某天某日某一段时间的行车公里数及所耗油量,可生成报表供打印,该功能可作参考。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交通部794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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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794-2011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时,要检查车辆车载终端安装和工作情况。凡未按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符合标准的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车载终端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暂停其资格审验。

从2011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安装的车载终端必须接入符合技术要求的系统平台。系统平台如不符合《平台标准》的,要按《平台标准》技术要求尽快进行改造。在系统平台改造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有业务不受影响,并确保各级系统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各系统平台的改造工作,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

2011年7月24日交通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所有客运车辆新车在8月1日之前必须安装车载GPS系统,12月31日之前原有车辆也必须完成GPS系统的安装。目前对客车GPS定位系统的具体安装时间已经做出了具体时间的要求,对车辆视频监控系统则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车联网智能车载终端过检交通部794认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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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联网智能车载终端过检交通部794认证

车载终端设备包括:控制单元(CPU)、显示单元(可选)、GPS、GPS天线、GSM手机(或其他通信模块)、防盗报警器等。主要有防盗报警、导航、 通话等功能。

无线数据链路

无线数据传输设备作为基站与各移动目标进行信息交换的枢纽,是整个车辆调度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选择方案包括以下几种:

1、公网设备:GSM、CDMA 、CDPD(无线数据公网);

2、集群通信:如公安上用的350M、800M集群系统;

3、常规电台:采用专用信道和无线MODEM。

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的设备组成包括:数据库、监控终端/GIS终端、业务处理终端、前端接入设备。工作人员可通过监控系统监控所有入网移动目标的运动。其关键是相应业务内容的数据库建设、电子地图、以及和业务内容密切相关的应用软件-MIS,以实现车辆调度、监控报警、信息查询等主要功能。

全球定位系统在车辆管理上的应用,被称作车辆定位系统。

GPS车辆管理系统功能简单描述

1、实时监控: GPS车辆管理系统应用了移动GPRS为监控数据的载体,真正的实现了对车辆的全天候实时监控(速度、方向等),监控频率可达到1秒级。

2、行驶信息管理: 系统可对车辆以往的行驶数据信息进行下载、回放、保存等。

3、车辆超速报警: 管理员可单独或是设定全部车辆的行驶上下限速度,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该限制时,系统即会提示车辆超速报警,并伴有声音和窗口弹出窗口提示。

4、自建图层:管理员可以通过文字和图象在地图上自行标注公司的以及工地的方位;也可以自行构建道路上没有的路线,更好的完善地图来管理车辆。

5、文字调度管理:管理可通过文字方式向某一辆车或是某一群车辆发送文字调度信息。发送的信息将保存下来,以供日后查证。

6、超速报警统计:通过系统提供的行驶数据保存功能,在事后可将某车的在某天某日某一段时间的行车数据进行回放,并可生成报表供打应,该功能可作考核用。

7、行车线路跟踪:可对单独一辆或是全部车辆进行实时记录行驶路线功能,当车辆驶过后就会在地图上划出一条黑线,管理员可直观的看到车辆的行驶路线情况。

8、区域报警功能:可以设定禁区,当车进入禁区监控处发出警报提醒。定制行驶路线,当驾驶员驶离预定的驾驶路线发出报警。

9、完善的管理员管理功能:

(1)车辆信息管理可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增、删、改的维护工作。

(2)可对管理员进行权限分配,实现分级、多级管理。

(3)日志管理,如登陆日志、报警设定、消息发送等进行统计、打印和删除。

10、里程油耗统计:通过系统提供的行驶数据保存功能,可将某车的在某天某日某一段时间的行车公里数及所耗油量,可生成报表供打印,该功能可作参考。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符合以下标准:

1、JT/T 1077-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平台技术要求》

2、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

3、JT/T 808-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4、JT/T 809-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过检贝斯通检测

5、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过检周期及流程:

1、资料及服务器准备齐全 3个工作日

2、递交电子资料初审 7个工作日

3、递交纸质资料复审,交检测费用 7个工作日

4、预约去检测中心过检 约7-30个工作日

5、过检通过后,等待检测中心发回检测报告 7个工作日

过检费用:

1、视频检测费用:企业监管平台 JT1077、JT1078视频标准 一次性检测基础费用

2、代理费与我司业务联系。过检时间与我司签订合同之日起,按打款时间先后顺序检测。

交通部部标794认证的标准文案

交通部检测认证中心阅读(1330)

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

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

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5日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6年令第5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规范主要包括《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汽车行驶记录仪》(GB/T19056)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第三条 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产品公告。

第五条 受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通信信息中心)为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提供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相关工作制度;

(二)负责对申请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

(三)负责建设和维护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信息查询网站,提供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咨询服务。

第六条 申请从事标准符合性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取得相关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同时具有承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或系统平台检测活动相应的计量设备、设施及软件检测系统,其性能、精度及软件的测试内容和功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机构应当向通信中心备案。

检测机构依据实验室管理规定独立开展标准符合性检测工作,对出具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申请车载终端或平台标准符合性检测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自主选择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根据标准和规程进行检测,并向申请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通信信息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质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按季度报送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对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公示、公告。

第二章 标准符合性检测

第八条 申请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第九条 申请标准符合性检测,应提交以下材料及实物:

(一)车载终端。

1.车载终端产品完整设计文件;

2.送样型号的中文使用说明书;

3.车载终端产品出厂检测合格证;

4.车载终端产品入网设置及操作说明;

5.同一型号检测样品不少于5套。

(二)平台。

平台的总体技术方案、用户手册。

第十条 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检测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检测工作。检测严格按照测试规程执行,如实记录检测结果,出具统一格式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和检测机构盖章。

第十一条 检测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由检测机构存档,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一份由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交通信信息中心。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应将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实物进行存档,其中样品留样不得少于5年。

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检测机构向通信信息中心报送检测工作简报。

第三章 资质审核及公告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可及时向通信信息中心提出资质审核申请,提交下列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一)车载终端。

1.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申请书;

2.营业执照、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其中申请检测的车载终端型号必须与证书保持一致);

3.检测报告。

(二)平台。

1.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申请书;

2.营业执照;道路运输企业自建非经营性企业监控平台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 通信信息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通信信息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按照本规范等有关要求进行资质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不完整或阶段性结论不正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中止资质审核并告知申请单位。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检测报告存在问题的,可要求原检测机构进行整改,直至原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复检或补充报告。检测机构有义务免费承担车载终端和平台的复检工作。

在部公示前20个工作日未提交完整的审核资料的申请单位,顺延至下批次进行资质审核。

审核合格的,汇总报交通运输部。

第十六条 自主申请退出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公告名录的终端产品所属企业和平台所属企业,可及时向通信信息中心提出申请,提交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产品退出公告目录申请书和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部对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及申请退出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公告目录的产品进行公示、公告,原则上每季度发布一次。

第十八条 已公告的车载终端和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新产品申请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

(一)车载终端。

1.更换微处理器、卫星定位芯片、通信模块的;

2.变更设备适用终端类别的;

3.涉及车载终端能够影响设备性能和可靠性的其他重大技术性变更。

(二)平台。

1.平台系统架构、服务软件的性能发生变化的;

2.涉及平台能够影响系统性能和可靠性的其他重大技术性变更。

第十九条 已公告的车载终端和平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向通信信息中心备案,提交变更申请且审核合格后报交通运输部公告,其变更详细信息将由通信信息中心发布:

(一)车载终端和平台产品申请单位名称信息、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二)平台产品变更平台名称及IP地址的。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信信息中心对相关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一)检测结果不准确的;

(二)检测结论系伪造或者虚假检测报告;

(三)检测机构未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四)检测机构被依法暂停、撤销检测资质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经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产品从公告目录中撤销,并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息向社会公布:

(一)伪造资质和相关法定证明材料的,伪造数据和记录的;

(二)销售或安装与通过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不一致车载终端的;

(三) 对车载终端设置技术壁垒,阻碍车辆正常转网的;

(四)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列入公告目录的;

(五)产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

第二十二条 从公告目录中撤销的车载终端产品,自撤销之日起不得以新增、替换等方式,再用于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工作。

第二十三条 从公告目录中撤销的产品,其所属企业应依法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可申请标准符合性检测和审查工作。

重新申请恢复公告目录的车载终端产品,其组成配件应与原档案记录的配件信息一致。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5年1月28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5〕18号)中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同时废止。

杭州网约车794认证新标过检费用

交通部检测认证中心阅读(1306)

网约车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简称。

在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方面,出租车将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车简称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促进移动互联网与出租汽车融合发展,引导巡游出租车提供电召预约服务。建立互联网叫车,互联网叫车按车型定价。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辆要有营运证,司机也要有上岗资格,但不允许巡游,禁止私家车加入。

2018年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于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针对网约车设置了六项考核指标,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考核细节包括:线下服务能力、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报备、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企业管理情况;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安全运营情况;运营违规行为、车辆及驾驶员资质、服务评价、信息公开、媒体曝光等运营服务情况及社会责任指标。

首先,新规目的是规范网约车,确保乘客权益、乘车安全、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其次,网约车合法化后,为老百姓提供多样选择,减少打车难问题,提供更好出行服务。再者,规范发展的网约车,有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后,网约车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融合发展,有助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提供更好服务体验。

交通部部标分终端产品过检和平台过检,车载终端过检标准主要有: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JT/T 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JT/ T 905-2014《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运营专用设备

由于交通部部标过检的标准信息相对不是很透明,大家对794标准和808 协议等部标都是通过文档的字面意思各自去理解,误差难免,到北京过检的时候,就要耽误很长的时间,过的就非常不顺,花费的差旅费和检测费就很大,得不偿失。很多去过检的企业都不是北京公司,在北京检测要背负很多额外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如果要追求较高的成功率,遇到问题,要面临两难选择,要么回来,改完了再坐一趟飞机去检测,要么呆在酒店里,改完了,重新预约下次检测时间,一直到过了为止。过完检的人都会感慨良多,不过不知道,过完了才能感觉里面的坎坷,仅靠理解简单的功能列表是不行的,差的太远。检测检验认证选择对的第三方机构,为你省去中间来回时间。

杭州网约车794认证新标过检费用插图

长途客车GPS行驶记录仪

交通部认证终端产品通过JT/T794-2019标准,长途客车、长途大巴车GPS定位监控系统、GPS行驶记录仪。

针对客车设计出一套合理的客车解决方案。比如每到过年或其它一些重大假期的时候,客运流量就迅速攀升,在这个时候,车主为了多挣钱,而旅客也急着回家或出游,不少客车出现了超载现象;而通GPS,它能够对客车实现监控,它可以搭配摄像头(二路以上摄像头),将车内的各种情况以图片传输的方式传到管理中心,从而实现客车的无线监控。而一旦发现客车存在这样一个超载事实,就可以马上下达远程指挥命令,能够对它马上就可以对驾驶员进行指挥,并且可以实现远程锁车,这样一系列流程下来,可以解决客车超载这一难题。

通过以上的举措,便可以有效杜绝客车超载的问题,这个也是国家要求客车安装GPS的一个重大原因。国标GPS,客车GPS国家标准。毕竟,客车超载,不仅是对司机不负责任,也是对车所有乘客不负责任的一个表现。国家标准客车GPS监控提高所有人的责任意识。

在客车管理中,还存在着客车超速这一难题,

JT/T794-2019交通部认证产品长途客车GPS行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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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808-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809-2010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GB/T 35658-2017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交通部平台过检809标准

交通部检测认证中心阅读(1481)

1.为什么部标平台的开发周期长?

1.首先对于交通部部标标准文档的阅读、理解和消化需要很长时间,你面对的是冷冰冰的交通部信息中心颁发的jt/t 796、808、809协议文档,面对文字的歧义,这个消化、曲解、走弯路的时间成本,伴随在整个软件开发周期当中,一直到你进京赶考,进行部标检测,终过检。所以这个时间是无法估计的,理解完毕,将理解的文档转化成开发团队必须要完成的功能用例,中间的误差极大,这也是很多开发者容易自信、乐观冒进的原因。

你必须需要阅读和理解的协议文档有四份: 796文档、808协议文档、809协议文档、GB19056文档。参见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JTT808、809、796标准大全

2.对于标准的严酷性准备不足,正常自己公司开发一个系统,功能标准是自己的写的,差不多,八九不离十就行了。很多开发者用这种习惯开发部标平台,很多功能看似都是八九不离十,结果到后,结局就是通不过。在检测中心,检测人员进行检测主要是依靠检测工具和检测用例文档,特别是测试用例文档,比自己公司测试部门写的黑盒测试用例都写的细致和充分,可惜你看不到这个文档,开发人员就像一个瞎子不断的拿着自己脑袋硬碰才找到门在那里。

3.联调难度大

考不容易开发出来一个东西,需要测试,从客户端到服务器再到gps终端这样一个双向联调测试,服务器有服务器的问题,客户端有客户端的问题,网络通讯有网络通讯的问题,合在在一起联调,就像一群坏孩子集中在一个班里,乱成一锅粥了。由于互相影响,耽误的时间都是叠加在一起的,而不是并行开发所能解决的了得。

4.前面问题,是部标平台开发不同于常规的信息化软件开发之处,这些不同之处加大或者恶化了计划失真的问题,就是无知者无畏,容易乐观、轻视、冒进、准备不足,反而更容易拖延整个开发交付的周期。我增经见过一个激进的部标监控平台的开发计划,整个平台计划50多天完成,设计一周时间,部标808gps服务器一个月完成,web客户端20多天就要完成,809运管平台接入10多天就完成,留给测试的时间就5天。当时我就震惊了。估计是领导根据市场情况强加的,这简直是要人命的。项目经理很据领导或自己的意志写项目计划,反正计划归计划,让写几天就写几天吧,到时间完不成,就继续延期呗,难不成还开除不成?

5.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刻舟求剑的静态思维往往低估软件项目开发的复杂性,待到项目开发周期超出原来的乐观估计的时候,往往温水煮青蛙,原来的3个月变成6个月,6个月变成年底,年底变成过完春节,这个时候进退两难,停止开发又难以交代,继续开发,还要继续投入成本。企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开发一款软件产品,而是要用这款软件产品进行运营或者做某种业务,但是往往软件还没开发完,已经元气大伤,后面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就算开发出来,十几个月都过去了,黄花菜都凉了。

交通部平台过检809标准插图

无论是开发GPS设备硬件还是开发应用软件,都要面临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国家交通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认证标准,它涵盖了GPS硬件设备参数、功能标准,也包括了设备上传到应用平台的协议标准,同时也包括了平台对平台的互联互传的技术标准。

也就是说凡是根据交通部这个标准开发的应用平台软件,都可以接入不同厂家开发的符合国标的GPS设备发送的上传数据。因为协议是同一的,所以平台也可以将数据转发给各地的省级交通部门的运管中心。

目前国家对需要上路的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简称两客一危,要求必须要安装符合国标的GPS,如果运输承运者没有自己的软件平台,可以使用运管局的客户端软件,并接入到运管中心进行监控,收费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个负担。现在国家对与GPS终端设备的标准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要求必须要加上指纹等身份识别的读卡器,强制性加,费用不低。

平台软件开发商和GPS设备开发商安装标准开发后,需要通过交通部的部标检测和认证,获得部标认证后,这样才可以参加各地的软硬件招标。交通部对平台的功能测试,主要是模拟GPS终端发送标准的协议数据,然后测试是否能正确的接收数据。

JT/T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过检

交通部检测认证中心阅读(1590)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以下简称终端)与监管/监

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之间的通讯协议与数据格式,包括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

协议分类与说明及数据格式。

本规范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和平台之间的通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JT/T 415-2006 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 编目编码规则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数据通信链路异常 abnormal data communication link

无线通信链路断开,或暂时挂起(如通话过程中)。

3.1.2

注册 register

终端向平台发送消息告知其安装在某一车辆上。

3.1.3

注销 unregister

终端向平台发送消息告知从所安装车辆拆下。

3.1.4

2

鉴权 authentication

终端连接上平台时向平台发送消息以使平台验证自己身份。

3.1.5

位置汇报策略 location reporting strategy

定时、定距汇报或两者结合。

3.1.6

位置汇报方案 location reporting program

根据相关条件确定周期汇报的间隔的规则。

3.1.7

拐点补传 additional points report while turning

终端在判断到车辆拐弯时发送位置信息汇报消息。 采样频率不低于1Hz,汽车方位角

变化率不低于15°/s,且至少持续3s以上 。

3.1.8

电话接听策略 answering strategy

终端自动或手动接听来电的规则。

3.1.9

SMS 文本报警 SMS text alarm

终端报警时以SMS方式发送文本信息。

3.1.10

事件项 event item

事件项由平台预设到终端,由事件编码和事件名称组成,驾驶员在遇到相应事件时操作

终端,触发事件报告发送到平台。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N——接入点名称(access point name)

GZIP——一个GNU自由软件的文件压缩程序(GNUzip)

LCD——液晶显示屏(liquid crystal display)

RSA——一种非对称密码算法(由Ron Rivest、Adi Shamirh、Len Adleman开发,取名

来自三者的名字)

SMS——短消息服务(short message service)

TCP——传输控制协议(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